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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临聘教师40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服从学校管理。
4.具备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近3年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累计实习顶岗经历达2年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3年内受到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读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9:00-9月1日16:00。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初审及缴费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网上初审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考务服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初审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应聘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服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9月1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务服务费用。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服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jfrlzyfwyxgs@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务服务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1)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4.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日- 9月3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审查地点:胶州喜悦纳酒店(胶州市杭州路619号)
3.审查方式:本人现场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①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③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学信网打印证明材料的人员需要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人社部门盖章的复印件);④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在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⑤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⑥无犯罪记录证明(青岛户籍可关注“青岛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自行申报查询打印或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一)初试
初试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初试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后,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任教能力、师德素养等方面要素。初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聘人员初试合格后,方可凭初试后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模拟讲课的方法。
3.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用。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范围:①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早者优先。
四、体检
经过面试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340元由个人负担。对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并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工单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聘期为1年,平均每人每月36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
被聘用人员与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初试、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初试。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1日起,可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资格审查、初试、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因8月26日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青的应聘人员,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有关说明
1.以上相关报名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0年8月30日。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名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招聘信息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39
联系地址: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一号创业大厦
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