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对因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递补人员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于2013年8月26 日至28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政审,并办理调档手续或提交本人学生档案,档案提交日期截止到8月28日,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核、政审合格且已提交档案人员于8月30日上午7:00空 腹 携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体格检查表,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方据实收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