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9名正科级干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职位职数
本次共公开选拔19名正科级干部。
(二)报名范围
面向市中区区属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公开选拔。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副科满1年或任科员满4年的干部。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3.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数量的比例低于5:1时,相应核减职位数量。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由区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具体职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任用。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任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由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三、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5月2日—5月4日
报名地点:市中区委党校,联系电话:82078123、89016994
报名方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
查询网站:http://www.jnszdj.com
2、笔试定于5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67812380
本公告由市中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中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