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电子照片(本人近期1寸照片(纯色背景)、学历(专业)证书(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成绩单中文对照译文)、报到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资格初审前可以登录并修改信息;报名结束和报名信息初审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专业)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护应聘人员的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要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进程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公告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做好咨询服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并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对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现场目测、资格审查时参考。
3、现场目测: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
目测地点: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张店区昌国东151号)。
参加现场目测者不得由他人代办。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有关身体等方面缺陷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目测的,视为弃权。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目测后,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30日-31日登陆网站打印《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和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公安特警A(岗位代码01)的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公安特警A(岗位代码01)按1:2)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