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00人,共14类岗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
3、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夏津县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具有夏津县户籍,身体健康;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网格)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工作职责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岗网格”制度,常态化下沉网格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协助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开展好小区各项工作,用好“红色管家”,织密“微网格”,共建社区“幸福家园”;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积极开展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 8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津航党群服务站(县委公园东北角)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夏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可由其亲属携带相关材料代为报名,并提交报名委托书(附件4)、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除需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和承诺书外,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非夏津户籍的,需提交父母或者配偶为夏津户籍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党员证明材料(参考附件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附件6),工作人员对以上报名材料现场审核。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比例开考,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岗位计划。岗位调整公告将在夏津党建公众号发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在夏津党建公众号予以公告。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
笔试成绩在夏津党建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符合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计划可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加分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
2、社会学类(限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类(限社会工作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加2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具有一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作经历的加1分;
5、党建专岗担任过1年及以上党支部书记的,加1分;担任过3年及以上党支部书记的,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证明材料包括: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附件5)1份,入党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含);
2、担任过一定年限党支部书记的,需提供上级党(工)委出具的担任党支部书记证明材料(参考附件7)1份;
3、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原工作所属乡镇(街道)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参考附件8)及发放工资或缴纳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
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社会学类(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类(社会工作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退役军人需提供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计划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出具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考察意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一般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党建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我县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具有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社区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及监督电话:0534-3216081
3、夏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2、夏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1、2023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职位表.xls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
http://www.xiajin.gov.cn/n31121408/n31122705/c8311806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