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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临邑,助力临邑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新临邑建设提供干部人才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临邑实际,临邑县决定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在临邑县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七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及以下人员,属我县急需紧缺人才。
2.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在临邑,或父母(配偶的父母)具有临邑常住户口,或本人曾在临邑工作、学习一年以上。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其中,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原“985”“211”高校、全球TOP200高校(入学至毕业年份学校进入软科、THE、QS、U.S.News排名前200所之一)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国内普通高校、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凭工作实绩、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5、2007年以来进入事业单位的,须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编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资格条件从宽或从严要求(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1)教育系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基础教育引进人员需本科阶段为全日制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学科教学专业的研究生对本科阶段不做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正在且近3年连续在相应学段教学岗位从教。具有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职业教育引进急需紧缺人员,不受师范类专业毕业限制,但只限临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置。
(2)医疗卫生系统: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业资格(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地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以上委员,地市级以上医学会各专业学科副主任以上委员,省级以上医学会各专业学科委员,德州市卫生英才、德州市中青年医学专家培养对象,地市级以上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省级以上基层名中医、省级以上名中医药专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其他事业单位:受过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8、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含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作出的处分),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内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安排原则
1、对等对口原则。人才回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按照人才现工作单位层级、性质等,一般对口引进安排到县、乡对口单位。
2、双向选择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按照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岗位安排。对有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比较集中、岗位数量不足的,采取竞争性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选拔。拟引进人才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不予回引。
3、编制职数空缺引进原则。接收单位需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回引人才,不得超编超职数进人。
4、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面试面谈、考察体检、确定人选等程序实施。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以及职称、所获荣誉表彰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申请到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临邑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申请到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报送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到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报送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申请到各级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送临邑县卫生健康局人才与交流合作股。以上报名,不得重复多头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回引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视情况就安排意愿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推荐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工作意愿、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推荐单位意见。申请人不同意引进意向的,不再重新推荐。
4、面试面谈。对意向岗位存在竞争的,根据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面试面谈等方案,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谈。重点测试申请人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知识储备等;结合工作实际,可组织开展人才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具体细则及所占成绩比例,在面试面谈环节前由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实行。面试面谈前,申请人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我县人才回引的书面意见(附件3)。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不存在竞争的,申请人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拟回引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人事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引人才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考察体检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回引。
6、确定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回引人选,并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政策
对引进人才,参照原职务(职员等级),执行我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引才单位没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首次聘用时根据引进人才调动前聘任的岗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用在相应岗位。对于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师或名校长以上等荣誉的,回引后首次聘任中小学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学校岗位比例限制。如引进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则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待遇。回引人才符合临邑县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进服务期
回引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后,在临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临邑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邮箱:lyxzzbgbyk@dz.shandong.cn
电话:0534—4366879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邮箱:lyrsjlyldg@dz.shandong.cn
电话:0534—7803886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邮箱:lyxjyjrsg@dz.shandong.cn
电话:0534—7918002
临邑县卫生健康局人才与流动合作股
邮箱:wjjrsk@dz.shandong.cn
电话:0534—78038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附件: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中共临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
http://www.linyixian.gov.cn/n30164361/n30165152/n30295960/c6805761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