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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聊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2011年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规定,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定于2011年11月7日- 8 日在聊城人才大厦(东昌东路66号)二楼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一、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9月26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招聘简章》中注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信(证明信中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
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招聘简章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各位应聘人员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