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2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2012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和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可报考。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所载)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栖霞市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相应学位);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为栖霞市生源或具有栖霞市常住户口;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参加报考。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栖霞市的考生,不得兼报烟台市直和其他县市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一6月30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一7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一7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7月1日中午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6月30日报名的于7月1日上午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日15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6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6月26日一7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7月6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6月30日一7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无论应聘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参加应聘考试,且笔试总成绩加2分。所有拥有两个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2年7月2日-7月3日到栖霞市卫生局(山城路67号)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加分或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和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加分或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其中定向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单位、同岗位非定向招聘计划中。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非定向岗位,并按规定加分。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个别紧缺专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栖霞政府网:www.sdqixia.gov.cn查询)到栖霞市卫生局政工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参加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并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8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医师、护理)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医师、护理)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西医)、公共卫生岗位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护理岗位统一使用护理试卷;临床药学(西药)、药剂(西药)、药剂(中药)岗位统一使用药剂试卷;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医疗、针灸推拿岗位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4-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计划聘用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栖霞市卫生局组织,实行百分制,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7:3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聘用到需求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生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业务考试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栖霞市卫生局 0535-3376109
监督电话: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5210043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信息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查询及公示网站:
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附:《栖霞市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 霞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