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山东省招远市考选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规定,拟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不低于61.50分。
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请本人根据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招远市考选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照和日常全身五寸彩照各两张,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如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审查地点:招远市委综合楼组织部干部教育科622房间(招远市泉山路27号)。
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535-8214503
监督电话:0535-821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