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1.公务员8名
(1)科级干部2名(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名、工程建设岗位1名)。
(2)科员6名。
2.事业人员6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医院负责人1名(九级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医生5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护士5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12日),其中报考机关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12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科级干部岗位、医院负责人岗位、医生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70年3月12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2日后出生);
4.报考护士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2月29日11:00—3月3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文件大小1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个人工作简历)原件扫描件,报考卫生岗位的,还须提交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page]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后,打印自动生成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3月9日9:00—3月12日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医生及护士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等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写作)。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录用计划在5人以下为1:3,5人(含)以上为1:2。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个人工作简历),报考卫生岗位的,还须提交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度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会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主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决定与任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用人选,并在用人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任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公示、任职。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宣部
联系电话:0546-8019698
电子邮箱:dongyinggang@126.com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综合保税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