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龙口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规定,拟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后),请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龙口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就业推荐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等;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27日8:30-17:00。
审查地点: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原就业办)二楼大厅(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20号)。
龙口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监督电话:0535-8504273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