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合格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体检。
1.2013年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者;2.2013年参加省考面试成绩合格者;3.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肥城市的2011年至2013年山东省师范类毕业生在校未认定的,在我市参加报名的人员。
二、体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8日,报名地点:肥城市教育局师训科
三、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2.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3.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认定报名,报名完成后交验毕业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的时间和具体事项将根据省教育厅和泰安市教育局要求,在肥城市教育局网站—公文通知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及时关注,不要错过时间。
肥城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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